农村是一个巨大的生产市场和消费市场,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依托和保障。随着农村进城务工的人数越来越多,现在广大农村有大量的闲置房屋。一些人口比较多的家庭为了解决居住问题,选择购买本村的房屋。但由于农村土地的产权权属关系复杂,涉及的问题也比较多,因此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探讨下农村产权交易流程是什么?农村房屋是否可以买卖?农村房屋买卖可以做公证吗?
一、农村产权交易流程?
1、农村的房屋进行过户需要前往乡镇国土所申请,在提交有关材料之后,当地的国土所再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需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再发证。
2、其次,农村房屋过户,房屋的权将依照法律进行转移,有需要申请房屋权转移登记的,应准备以下有关材料:
(1)由申请人本人进行登记;
(2)提供农村房屋权相关证书;
(3)农村房屋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可以证明农村房屋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6)其他必要材料。
二、农村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1、考虑农村住房具有一定特殊性,农村住房交易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农村住房购买者必须符合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件,具体是一个集体组织成员内外的集体组织成员。集体组织成员和三种情况: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根据一户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第二种情况的农村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
(3)已在集体组织,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对第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为发生在农村村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将难以进行。售房者首先要审查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这无疑是不现实的。
2、农村房屋在进行买卖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三、农村房屋买卖可以做公证吗?
农村房屋买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真实、合法的活动。此类合同公证的审查及告知重点是:
1、审查卖方的主体资格及转让房屋的合法性。卖方原则上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我国,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在本质上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属性质的权利,非集体组织成员不享有该项福利。因此,农村房屋的出让方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房屋合法性的审查,主要是审查宅基地的取得和使用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
2、审查买方的主体资格:在一般的买卖合同公证中,买方的资格无需过多审查,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为已足。然而,由于使用权的限制转让,导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方资格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行文至此,相信广大农民对农村房屋买卖可以做公证吗应该有所了解了。我们可以通过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来有效配置资源,来“显化”土地价值,来让农民获得土地财产性收益,来让农民获得进城的第一桶金。